羊水的数量,一般来说会随着怀孕周数的增加而增多,在20周时,平均是500毫升;到了28周左右,会增加到700毫升;在32~36周时最多,约1 000~1 500毫升;其后又逐渐减少。
因此,临床上是以300~2 000毫升为正常范围,超过了这个范围称为"羊水过多症",达不到这个标准则称为"羊水过少症",这两种状况都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羊水过少,也是胎儿异常或母亲潜存疾病的重要表现。即使当时胎儿没有异常的情形,等出生后,此类新生儿的周期性患病率和死亡率也比一般婴儿高。因此,当出现羊水过少现象时,应立即先找出病因。常见的病因包括:
1、母亲方面:母亲存在水分摄取不足、低容积血症、药物影响、妊娠高血压等状况。
2、胎儿方面:妊娠早期破水、胎儿生长迟滞、胎儿过期过熟、胎儿异常(如:胎儿泌尿系统异常)、胎盘功能不足。
3、其他方面:医疗导致或没有明显原因。
如羊水过少又合并有胎儿生长迟滞,那就必须考虑提早生产,因为这已经意味着存在某种程度的胎儿窘迫,继续怀孕无法确保安全。
此外,长期羊水过少也会使胎儿受压迫,产生面部畸形或手脚姿势不正确,因此必要时还应该给予羊水灌注,增加羊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