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生素类 氨基糖甙类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引起婴儿肾脏和听力损害;喹诺酮类影响骨骼发育;四环素和氯霉素损害婴儿牙齿、骨骼和影响造血功能。
2.性激素类药物 避孕药和雌孕激素影响婴儿生长发育和乳汁分泌。
3.镇静和止痛药 安定、苯巴比妥、氯丙嗪、度冷丁、吗啡引起婴儿嗜睡和呼吸抑制等。
4.抗肿瘤药物 各种抗肿瘤药物都可能损害婴儿,抑制乳儿机体免疫和骨髓造血功能。
5.其他 如奎尼丁、异烟肼、呋喃唑酮、阿司匹林、复方新诺明、磺胺嘧啶等药物,可使先天缺乏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的婴儿(尤其是6个月以内的)发生急性溶血性贫血,严重时还可危及生命。
6.有些药物抑制乳汁分泌,哺乳期应尽量避免应用,如阿托品、利尿药、多巴胺、含雌激素的口服避孕药、雄激素、溴麦角环肽(溴隐亭)等。 医学专家根据实验和临床观察,将药物对哺乳期的安全性进行归类,大致分为哺乳期禁用药物、慎用药物和安全可靠药物,另外还有少数目前还不能证明哺乳期应用是否安全的药物。
乳母哺乳期用药可在咨询医生的基础上遵循以下原则:
1.选择药物应慎重。确定用药指征并选择疗效好、半衰期短、在体内排泄快的药物;在相同疗效下选择毒性最小、安全性经过临床应用验证的药物;选择有效用量相对较小、给药次数相对较少的药物;慢性病长期用药或需用慎用药物时,应在医师的指导下用药,并密切观察婴儿的反应。
2.给药方法要巧妙。用药途径以口服或局部用药最好,此方法可减少乳汁内药物含量;尽量减少每天用药次数,避免持续用药或采用缓释剂型的药物,从而减少婴儿的吸收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