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 ,不能一概而论。
除合并染色体异常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外,绝大多数心脏病患者均有生育能力。怀孕以后,随着胎儿的生长发育,孕妇循环系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分娩过程对孕妇及胎儿循环功能也是很严峻的考验。心脏病患者能否承受孕期及分娩期循环系统的急剧改变,很重要的是取决于患者心功能状况。习惯将心功能分为四级,一级:体力活动不受限制;二级:一般体力活动时无症状。但较重的体力活动后有疲劳感,气促;三级:能耐受较轻的体力活动,时间稍长出现气促,心跳;四级:休息时也有气促。不能耐受体力活动。研究证明,心功能一级的孕妇,妊娠后期心力衰竭发生率为7%,心功能二级者为17%,心功能三级者为49%。孕妇心功能差还会影响胎儿.可导致胎儿死亡。心功能三级的孕妇,其胎儿死亡率为12%,心功能四级者,其胎儿死亡率更高。患紫绀型先天性心脏病孕妇,由于缺氧可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流产、死胎的发生率较高。父母患先天性心脏病,其子女患先天性心脏病的机会要增加10倍以上。所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是否能生育,应该接受医生的指导,根据病情、心功能状况全面考虑。一般来说,心脏病患者经过手术治疗,血流动力学已经正常,怀孕分娩的危险性是低的。
决定妊娠前首先要到专业的医院进行咨询,通过咨询可发现高危胎儿及去除不良的环境因素 ,减少心脏病的发病危险。其次 ,患有心脏病的妇女怀孕 ,母子均可能处于危险之中 ,高危心脏病如原发性肺动脉高压、重度主动脉瓣狭窄等患者不应妊娠 ;低危性心脏病如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无肺动脉高压、心功能良好者可允许妊娠。
另外,妊娠早期应适当休息并限制活动 ,注意减少心脏负担 ,避免贫血和感染 ;戒烟戒酒 ,停止所有不必要的药物 ;妊娠期间应密切观察心功能和胎儿的发育情况 ,保证胎儿在宫内有足够的供氧和供血 ,避免发生心脏病。
例如:先天性心脏病如房间隔缺损 (ASD )、室间隔缺损 (VSD)、动脉导管未闭 (PDA)等只做单纯畸形矫治手术的 ,术后心功能恢复达正常或Ⅰ级 ,休息一年以上可考虑妊娠。风湿性心脏病有瓣膜病变的则需行心脏瓣膜替换术。瓣膜替换术后的妊娠和分娩应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 1)术后心功能的问题。心脏瓣膜替换术后妊娠分娩成功的关键在于手术后心功能的改善。心功能Ⅰ―Ⅱ级者方可考虑妊娠分娩。 ( 2)术后何时怀孕为宜。术后恢复时间越长 ,其妊娠分娩安全性相应增加。一般至少应在 2年以上。( 3 )术后妊娠分娩与抗凝治疗的关系。目前 ,临床基本上施行的是机械瓣膜替换术。机械瓣膜替换术后需终生服用华法林抗凝。妊娠期间 ,常规抗凝治疗。剖宫产术前24― 48小时停服华法林 ,如阴道分娩则于规律宫缩开始后即停服华法林。分娩前 4―5小时静注Vitk120mg ,分娩后 24― 48小时无出血征象开始抗凝。因母乳中含有抗凝剂 ,不宜母乳喂养。 ( 4)胎儿畸形与抗凝治疗的关系。华法林可通过胎盘 ,在妊娠头三个月服用有致胎儿畸形的危险。肝素不能通过胎盘 ,条件许可妊娠头三个月停服华法林 ,肝素皮下注射。妊娠期间防流产、早产、死产 ,加强孕期监护 ,保证母婴安全。总之 ,心脏瓣膜替换术后一般应避免妊娠 ,如确需生育 ,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并加强孕期及围产期监护。这样 ,才能拥有一个健康聪明的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