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预防接种前注意事项:
1、凡患有急性疾病、正在发热或伴有明显全身不适症状的,应暂缓接种。
2、在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前驱期、发病期及恢复期(指病后1个月内),应暂缓接种。
3、在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应暂缓接种,待好转后补种。
4、一周内有腹泻症状的,应暂缓接种。
5、严重营养不良的婴幼儿,尤其是1周岁以下患有严重营养不良及消化功能紊乱者、佝偻病的婴儿,不宜接种疫苗。
6、有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支气管哮喘、荨麻疹、食物过敏史等过敏体质者,在接种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原,如拟接种疫苗的成分中含有该过敏原,则不予接种。
7、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急慢性肾脏病变、心脏代偿功能不全、先天性心脏病、血液系统疾患等严重慢性疾病患者,和活动性风湿病、严重皮肤病患者等,应暂缓接种。
8、凡有神经系统疾患和癫痫、癔病、脑炎后遗症、惊厥史等者,以及所患疾病已愈者,接种疫苗应持慎重态度,要与家长进行深入交流与沟通。
9、凡有血友病、凝血功能障碍者,也应慎种疫苗。
预防接种后注意事项:
1、接种疫苗后应在接种场所留观30分钟,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如出现不良反应后要立即处理和报告。
2、婴幼儿接种疫苗后,回家的路上不要抱得太紧,防止因挤压造成窒息。
3、婴幼儿接种疫苗后,当天不宜洗澡,不要做剧烈活动。
疫苗接种后只有部分儿童会出现副反应,因此家长不必紧张,绝大多数副反应都是正常的,症状较轻就不需治疗,一般在24~48小时就会消退,但若反应较重,就需要进行医疗处置,提醒家长注意观察孩子身体变化。
温馨提醒:
家长为孩子接种时需携带家长身份证和孩子的接种证,以便保证孩子接种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