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空腹,将50克葡萄糖溶于250ml水中1次服下,隔1小时后测血糖。血糖值≥7.8mmol/L者,再作糖耐量试验(OGTT)以确定诊断,即将100克葡萄糖溶于300ml水中,5分钟内喝完,实验结果以测静脉血为准。依据美国国家糖尿病资料组(NDDG)推荐的诊断标准,空腹血糖 5.8mmol/L,1小时血糖10.6mmol/L,2小时血糖9.2mmol/L,3小时血糖8.1mmol/L,如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数值大于或等于以上标准则诊断为GDM。OGTT诊断标准的4项值中,任何一项达到或超过异常时,可诊断为糖耐量低减(IGT)。
对于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的人群,如有糖尿病家族史、体重指数大于24、有高血压史、前次妊娠有GDM史、巨大儿分娩等孕妇在初诊时应进行糖筛查,在孕30~32周可重复筛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