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可以治愈,先天性梅毒又称胎传梅毒,是梅毒螺旋体由母体经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中所致的梅毒。先天性梅毒以皮肤黏膜损害,肝脾肿大,早产,骨骼病变,贫血,黄疸等为主要临床表现。新生儿先天性梅毒临床表现多样,症状体征缺乏特异性,同时可累及多个脏器,单纯皮疹易与尿布皮炎、脓疱疹等相混淆,合并黄疸、肝脾肿大又易误诊为高胆红素血症、败血症等。入院时患儿父母大多不知道或隐瞒梅毒病史,易造成漏诊、误诊。
步骤/方法:
1、 所有怀疑或确诊为先天梅毒的婴儿均应在治疗前做脑脊液检查。如脑脊液RPR阳性或异常(白细胞计数>5/rrrr13或蛋白>500g/L),按神经梅毒治疗。青霉素是治疗梅毒最有效的药物,对无严重并发症的患儿,临床治愈率近100%。要早期、及时、积极的进行治疗。
2、 先天梅毒治疗新生儿期:生后7日内,水剂结晶青霉素G5万U/kg,静脉点滴,每12小时1次,以后每8小时1次,共10日;或出生后普鲁卡因青霉素5万U/kg,每日肌肉注射1次,共10日。新生儿期以后:水剂结晶青霉素G5万U/kg,静脉注射,每4~6小时1次,共10~14日。
3、 在抗病毒治疗后第2,4,6,9,12个月需进行血清学检查(RPR)并随访,对RPR滴度不降或升高者应再次给予正规治疗。本病例随访表明先天性梅毒出生后早期诊断,经青霉素充分治疗者,预后良好。早期诊断,正规治疗,是降低先天性梅毒的发病率和病死率的有效途径。
注意事项:
早期梅毒(一期梅毒、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和晚期梅毒(除外心血管梅毒及神经梅毒)予苄星青霉素240万U,肌注,1次/周,共4次。对青霉素过敏者,选用红霉素治疗(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必要时增加疗程。强力霉素或四环素禁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