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物治疗原则为规范用药、长期检查、定期检测、及时助孕。
用药种类:①促排卵药物氯米芬,每天一次,周期第5-9天服用,必要时用药期可延长2-3天。②孕激素类药物:根据内膜不典型程度不同而有区别,轻度不典型增生可以黄体酮肌注,周期第18天或第20天开始,共用药5-7天。中度及重度不典型增生者连续性应用甲羟孕酮,以3个月为一个疗程,每完成一个疗程即刮宫或取子宫内膜组织作组织学检查,根据对药物的反应,选择停止治疗或对药物的剂量酌情增减。亦可宫腔内放环。
2、手术治疗
刮宫吸宫术不仅是重要的诊断方法,也是治疗手段之一。因为局部病灶通过刮宫亦有被清除的可能。年龄在40岁以上,无生育要求的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患者,一经诊断即可行子宫切除。但对于高血压、糖尿病、肥胖或高龄而对于手术耐受力差者,也可考虑在严密随诊检测下先试用药物治疗。年轻患者经药物治疗无效,内膜持续增生或加重或怀疑已发展为癌,或阴道出血不能为刮宫及药物治疗所控制及产后复发者,均可考虑手术切除子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