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二孩生育证申请表。
2.申请人及独生子女方父母的户口簿;复印户主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各1份。
3.申请人的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复印1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1份。
5.申请人所生育(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复印1份。
6.独生子女方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材料。
(1)独生子女方父、母无再婚情况的,证明材料应写明以下内容:该父母姓名、结婚时间、所生育子女个数,所生育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情况。
(2)独生子女方父、母有再婚情况的,证明材料应写明以下内容:该父母姓名、身份证号;该父母每次婚姻时间、配偶姓名、婚后家庭孩子个数(包括共同生育、分别生育和收养),及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以及亲生父母姓名。
7.原合法生育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卫生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其死亡的有效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供的其生育、收养子女的情况证明。
8.夫妻双方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1张,女方单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9.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当事人非南宁市户籍的需经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