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3-09-25 21:27

  1.填写二孩生育证申请表。

  2.申请人及独生子女方父母的户口簿;复印户主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各1份。

  3.申请人的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复印1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1份。

  5.申请人所生育(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复印1份。

  6.独生子女方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材料。

  (1)独生子女方父、母无再婚情况的,证明材料应写明以下内容:该父母姓名、结婚时间、所生育子女个数,所生育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情况。

  (2)独生子女方父、母有再婚情况的,证明材料应写明以下内容:该父母姓名、身份证号;该父母每次婚姻时间、配偶姓名、婚后家庭孩子个数(包括共同生育、分别生育和收养),及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以及亲生父母姓名。

  7.原合法生育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卫生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其死亡的有效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供的其生育、收养子女的情况证明。

  8.夫妻双方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1张,女方单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9.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当事人非南宁市户籍的需经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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