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
3.忌生冷、油腻食物。
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