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第一个子女生育证明
第一个子女生育证件或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第一个子女是违反政策生育的,应提交《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
身份证
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2个),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
申请人双方的结婚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登记卡
河北省夫妻双方的户籍登记卡和已生育(包括收养)子女户籍登记卡。
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出具。
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明
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具体流程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所需材料: 结婚证 身份证 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明 户籍登记卡 第一个子女生育证明
2、申请人到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地居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
所需材料: 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3、申请人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递交所有材料
所需材料: 结婚证 身份证 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明 户籍登记卡 第一个子女生育证明
4、等待公示和审核
新政策不涉及单独再婚家庭
对于大家关注的抢孕抢生现象,徐春芳介绍说,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经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属于政策外生育。她同时表示,这次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完善不涉及单独再婚家庭。再婚家庭继续按目前生育政策执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对于政策衔接期间,河北省的奖励优惠政策如何执行?徐春芳介绍说,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申请并经批准再生育时,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
已享受的奖励优惠,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多分配一人份福利份额的,原则上不再退还。政策实施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又申请并经批准再生育时,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已享受的奖励优惠,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多分配一人份福利份额的,应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