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药可能对胎儿造成影响,但是要看服药的种类和时间长短。以下一些资料供参考—— 一、孕期用药 不同时间用药产生的后果不同:在卵子受精后1周内用药,受精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一般不受药物影响;如受精1~2周内用药,受精卵已种植于子宫膜,但组织尚未分化,药物产生的影响除流产外,并不引起致畸,属安全期。故在孕前或孕早早期服用了一些药物对胎儿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产。 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时期不必用药时坚决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可用可不用的,或暂时可停药的,就不用。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继续妊娠,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另外,可查阅由FDA(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全球药物审查最严格的机构之一)最新颁布的妊娠药物分级(共分五级:A、B、C、D、X级),供临床选择孕期安全用药参考。
A、B级药物,对胎儿无危害或无副作用,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如多种维生素类,一些抗生素(如青霉素族、头孢类)等。
C、D级药物,对胎儿有危害(致畸或流产)但对孕妇有益,需权衡利弊后慎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类药物。 X级,对胎儿有危害,对孕妇无益,此类为孕期禁用药,如抗癌药物,性激素(雌激素、合成孕激素)等。
孕期中合并一些常见病,如感冒、腹泻、尿路感染等,可用一些常用药。按常规剂量、常用疗程及常见方法,一般对胎儿影响不大,不必讳疾忌医。
1、感冒等呼吸道疾病,可使用感冒退热冲剂、板蓝根冲剂、双黄连口服液或头孢拉定,头孢氨苄等。
2、尿路感染,除多饮水外,可服用头孢类及阿莫西林等药物。避免使用喹诺酮类药物(氟哌酸、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否则会影响胎儿骨骼。
3、腹泻等胃肠炎,可口服黄连素、阿莫西林等,思密达、复合维生素B等。
二、避孕药的影响
(一)如果紧急避孕失败而妊娠,如妇女要求终止妊娠,可安排行人工流产(药物或手术);如要求继续妊娠,应说明药物一般不会致畸。
(二)在口服(第二代)避孕药期间怀孕——最好不要
因为口服药物已对宫内环境造成影响,很有可能会使胚胎受到损伤。 如果孕妇本人要求继续妊娠,应于妊娠6~8周时取绒毛组织进行染色体检查;孕妇在16~20周行羊水穿刺术,抽取羊水进行羊水细胞的染色体检查。同时尚需动态观察母体血中的甲胎蛋白的含量,注意B超下的胎儿大体形态和内脏结构是否异常,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终止妊娠,以免缺陷儿的出生。
此外,长期使(第二代)用口服避孕药在计划怀孕时,以停药(3~6)个月后再受孕为妥。
(三)在口服第三代避孕药期间怀孕——可以要
大规模的流行病学调查研究表明,服用第三代口服避孕药因服药方法失败而导致怀孕,并不会增加胎儿的致畸率,且停药后可以立即怀孕,无需等待3~6个月,不会影响胎儿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