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适用于邪在少阳,表现为寒热往来,心烦,口苦咽干等症。
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
4、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服用。
6、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
7、长期使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