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3-11-11 22:16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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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益康唑乳膏为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那么,硝酸益康唑乳膏与硝酸咪康唑乳膏有什么区别呢? 硝酸益康唑乳膏属膏剂,适用于治疗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硝酸咪康唑乳膏是由硝酸益康唑和曲安奈德组成的复方制剂,其中硝酸益康唑为广谱抗真菌药,对絮状表皮癣菌、头癣孢
发布于 2023-11-09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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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为白色软膏,为皮肤科用药类和妇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革兰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疗效。 硝酸咪康唑乳膏为吡咯类抗真菌药,为咪康唑的去氯衍生物。硝酸咪康唑乳膏对念珠菌属、着色真菌属、球孢子菌属、组织浆胞菌属、孢子丝菌属等均具抗菌作用,对毛发癣菌等亦具抗菌活性。硝酸咪康唑乳膏对曲霉、申克
发布于 2023-11-11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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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为吡咯类抗真菌药,为咪康唑的去氯衍生物。 硝酸咪康唑乳膏的主要成份是硝酸咪康唑,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可以用于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使用每一种药物都要注意其禁忌,这样才能更好的使用药物,而硝酸咪康唑乳膏的禁忌是:对硝酸咪康唑乳膏过敏者禁用。另外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该药。
发布于 2023-11-11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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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质量能够符合规定要求的期限。药效损失10%所需的时间.如有效期规定为2002年12月,就是指这批生产的药品至2002年12月31日前仍然有效。 硝酸咪康唑乳膏的有效期为48个月,即4年。为了方便患者能保证药品有效期内服用,建议药品有效期标注时,将有效期的年月日均标注出来,例药品生产日期为2004年10月20日,有效期两年,则有效期标注为“有效期至:2006年
发布于 2023-11-11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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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度取该品1g,加水50ml,在70℃水浴中加热5分钟,立即放冷,滤 过,滤液依法测定(附录ⅥH),pH值应为3.0~4.5。 干燥失重取该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附录ⅧL)。 炽灼残渣取该品1.0g,依法检查(附录ⅧN),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附录ⅧH第二法),含重金属不 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有关物质取该品,加甲醇制成每1
发布于 2023-11-09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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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该品,加0.1mol/L盐酸溶液-甲醇(1:9)的混合液制成每1mg中 含0.4mg的溶液,照分光光度法(附录ⅣA)测定,在265nm、272nm与280nm的波长处 有最大吸收。 (2)取该品约3mg,加硫酸2滴和二苯胺试液1滴,应显深蓝色。 (3)该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475图)一致。 (4)取该品约20mg,照氧瓶燃烧法(附录ⅦC)进行有机破坏,用氢氧化钠试液5
发布于 2023-11-09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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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EconazoleNitrate 中文别名:益康唑、氯苯甲氧咪唑、氯苯咪唑、氯苯咪唑硝酸盐、双氯苯咪唑硝酸盐、 双氯甲氧苯咪唑、癣敌 CAS号:24169-02-6;68797-31-9[1] EINECS号:272-295-6 该品为1-〔2,4-二氯-β(4-氯苄氧基)苯乙基〕咪唑硝酸盐。按干燥品计算,含 C18H15Cl3N2O.HNO3不得少于98.5%。
发布于 2023-11-09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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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名称: 硝酸益康唑—硝酸益康唑的测定—电位滴定法 应用范围: 该方法采用电位滴定法测定硝酸益康唑中硝酸益康唑(C18H15Cl3N2O·HNO3)的含量。 该方法适用于硝酸益康唑中硝酸益康唑的测定。 方法原理: 供试品精密称定,加冰醋酸溶解,照电位滴定法,用高氯酸滴定液滴定。并将滴定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高氯酸滴定液(0.1mol/L)相当于44.47mg的C18H15Cl3N2O·H
发布于 2023-11-09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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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发布于 2024-01-1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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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胃酸降低: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的吸收。接受酸中和药物(如氢氧化铝)治疗的病人应在服用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胃酸缺乏的病人,如某些爱滋病患者及服用酸分泌抑制剂(如H2受体拮抗剂,质子泵抑制剂)的病人,服用时最好与可乐饮料同服。 2.儿科应用: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危害。 3.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
发布于 2023-11-19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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