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的毒副反应发生率为20%~70%,包括:手足综合征;皮疹、脱屑、瘙痒;脱发、皮肤干燥、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皮肤或毛发褪色、痤疮、毛囊炎、湿疹、荨麻疹等。严重的皮肤病变可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甚至难以继续接受药物治疗,因此需采取适当的预防及治疗措施以减少皮肤副反应的发生。
手足综合征 患者用药2~4周后手掌和足底部位出现对称性均匀红斑,疼痛、肿胀,常伴有感觉异常(针刺感或热敏感),红斑部位常伴有过度角化、皮肤剥脱和疼痛,严重时患者可导致行走障碍。手足综合征通常在用药后2周时最为严重,此后会逐渐减轻,疼痛感一般在治疗至第6~7周时明显减轻甚至消失,随着治疗时间的延长,发生率也随之降低。
推荐患者在应用这2种药物前预防性使用润肤液,保持皮肤湿润。此外,对治疗前已经存在的皮肤疾病如手、足皮癣等应积极治疗,否则应用靶向治疗药物后皮肤损害有可能加重。手足综合症按病变的严重程度分为3级,1级手足综合症患者可继续采用原用药剂量,同时采取对症支持治疗,包括加强皮肤护理,尽量将病变皮肤暴露以减少出汗,避免继发感染,穿柔软的衣服和鞋以减少对皮损的摩擦、挤压,局部应用含尿素和皮质类固醇成分的润肤霜或润滑液保护病变皮肤。患者出现2~3级毒副反应时(整个足底皮肤红斑和脱屑、疼痛、皮肤功能障碍)需要减少靶向治疗用药量或停药,待症状缓解后逐渐恢复至正常用药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