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先父遗传”?
先父遗传的英文拼写“telegony”,指一种认为后代能继承父母双方中一方的前任伴侣的特征的学说。它的核心描述是:非处女的女性所生育的子女表现出此前与她们发生过性行为的男性的部分特征,越早与该女性发生性行为的男性,对后代子女的影响就越大。
“先父遗传”是1361年英国“黑太子”爱德华婚姻受到质疑的部分理由。爱德华三世的继承人和美丽的肯特郡少女琼结婚了,而琼曾经结过婚。他们 的后代被认为不完全具有金雀花王朝的血统。叔本华和赫伯特·斯宾塞两人都认为先父遗传是可信的,然而它却被现代基因理论证明是错误的。
"先父遗传"的黄金论证
英国人类学Dr.gossip教授的报告曾说,在女性第一次性行为时,男性五亿多的精子进入她的体内,在精液“自溶性”时会释放出一种遗传物质 “DNA去氧核糖核酸”和“RNA核糖核酸”,某部份可能被女性子宫内腺所吸收。与此同时,精液中还含有多种“性激素”,这些“性激素”也可能被女性吸 收。这些被吸收的物质会干扰母体内的DNA基因,使女体内的性腺细胞发生变化,从而使以后女体内的卵细胞性状也会受干扰而变化产生“遗传变异”,因而产生 “无距离遗传”的效果。
事实上,这则来自Dr.gossip教授的论断中所涉及到的各种看起来深奥无比的科学名词都是硬造出来的。所谓“精液的自溶性”、“子宫内腺”、“无距离遗传”等完全是编造出来的词汇以混淆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