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疗前要消除口腔内外的一切感染灶。进行全口洁治;拔除无法治愈的病牙;治疗仍能保留的龋齿、牙周炎等病牙;拆除口腔内原有的金属假牙;活动假牙须在放疗终止后一段时期再行配戴,以防造成粘膜损伤。
2、放射治疗中,对非照射区应用屏障物予以隔离;口腔内发生溃疡时,局部涂抗生素软膏,以防感染。在放射治疗中应加强对非放射野组织的防护,减少放射性对组织尤其是牙、颔的损伤。
3、放射治疗后,一旦发生牙源性炎症,必须进行手术或拔牙时,应尽量减少手术损伤;手术前、后均应使用有效的抗生素,控制继发感染。在放射治疗后,注意口腔清洁,定期检查,及时充填龋齿,尽量避免在放射治疗后3年内拔牙,以免引起放射性颔骨骨髓炎。如必须拔除患牙的,则应尽力减少手术损伤,使用适量的抗菌素,控制继发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