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盆骨折多为强大的外力所致。由于骨结构坚固以及骨盆内合有脏器、血管与神经等重要结构,因此骨盆骨折的发生串较低而病死率较高。人群中的骨盆骨折发生率为20/10万—37/l0万人,占所有骨折的0.3%—6%。
未合并软组织或内脏器官损伤的骨盆骨拆的病死串为10.8%,复杂的骨盆创伤病死串为31.1%。有时骨折瑞可刺伤膀肮、直扬、阴道等盆腔器官,应注意观察,积极处理影响生命的合并伤,然后及时行骨折的处理。
造成骨盆骨折的原因有哪些?
骨盆骨折多为直接暴力撞击、挤压骨盆或从高处坠落冲撞所致。运动时突然用力过猛,起于骨盆的肌肉突然猛烈收缩,亦可造成其起点处的骨盆撕脱骨折。低能量损伤所致的骨折大多不破坏骨盆环的稳定,治疗上相对容易。但是中、高能量报伤,特别是机动车交通伤多不仅限于骨盆,在骨盆环受到破坏的同时常合并广泛软组织伤、盆内脏器伤或其他骨筋及内脏伤。
因此,骨盆骨折常为多发伤中的一种损伤。多处损伤中有骨盆骨折者为20%,机动车创伤中有骨盆骨折者为25%—84.5%。骨盆骨折是机动车创伤死亡的三大原因之一,仅次于颅脑损伤和胸部损伤。损伤后的早期死亡主要是由于大量出血、功能衰竭与感染等所致。
在严重的骨盆创伤的救治中,防止危及生命的出血和及时诊断治疗合并伤,是降低病死率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