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饮食治疗(1)继续母乳喂养,鼓励进食。
(2)人工喂养儿年龄<6个月者,可继续喂养日常食用的奶或奶制品;>6个月者给予平日习惯的日常饮食(如粥、面条、烂饭等,可给一些新鲜水果汁或水果以补充钾),避免不易消化食物。
(3)腹泻严重或呕吐严重者,可暂禁食4~6小时,但不应禁水。禁食时间≤6小时,应尽早恢复饮食。
2.液体治疗
(1)预防脱水 从患儿腹泻开始,就给口服足够的液体以预防脱水。母乳喂养儿应继续母乳喂养,并且增加喂养的频次及延长单次喂养的时间;混合喂养的婴儿,应在母乳喂养基础上给予ORS或其他清洁饮用水;人工喂养儿选择ORS或食物基础的补液如汤汁、米汤水和酸乳饮品或清洁饮用水。建议在每次稀便后补充一定量的液体(<6个月者,50ml;6个月~2岁者,100ml;2~10岁者,150ml;10岁以上的患儿能喝多少给多少)直到腹泻停止。
(2)轻中度脱水者 可给予口服补液盐(ORS),用量(ml)=体重(kg)×(50~75)。4小时内服完;密切观察患儿病情,并辅导母亲给患儿服用ORS液。以下情况提示口服补液可能失败:①持续、频繁、大量腹泻[>10~20ml/(kg·h)],②ORS液服用量不足,③频繁、严重呕吐;如果临近4小时,患儿仍有脱水表现,要调整补液方案。4小时后重新评估患儿的脱水状况,然后选择适当的方案。
(3)中重度脱水者 需要住院给予静脉补液。头24小时补液总量包括累积损失量、继续损失量、生理维持量三部分。补充累积损失量: 1)液体量 根据脱水的程度,轻度30~50ml/kg;中度50~100m1/kg;重度100~120m1/kg。2)液体种类 根据脱水的性质,等渗性补1/3~1/2张,低渗性补2/3张,高渗性补l/3~1/5张。3)具体方案 可参见表
3。轻度脱水和中度脱水不伴循环障碍者如吐泻严重则必须静脉补液,输液速度应于8~12小时内补入。中度脱水伴循环障碍和重度脱水者应分两步骤:
①扩容阶段给予2﹕1等张液,按20ml/kg,于30~60分钟内快速滴入,适用于任何脱水性质的患儿。
②补充累积损失量,扩容后根据脱水的性质选用不同的液体,并扣除扩容量后静脉滴注,7~11小时内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