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治疗应尽量采取手术切除,对不能切除的大肝癌,亦可采用多模式的综合治疗。
病人手术后属于术后康复期。在康复期的治疗上也是尤为重要的,因为存在的复发和转移几率是很高的,术后残余的癌细胞会不定时的向各部位转移,所以术后要加强巩固以防止它的复发和转移。
一、肝癌的治愈标准
1.以肿瘤的体积的变化作为衡量疗效的标准其规定如下。
(1)完全缓解:可见肿瘤消失并持续一月以上。
(2)部分缓解:肿瘤两个最大的相互垂直的直径乘积缩小50%以上并持续一月以上。
(3)稳定:肿瘤两个最大的相互垂直的直径乘积缩小不足50%,增大不超过25%并持续一个月以上。
(4)恶化:肿瘤两个最大的相互垂直的直径乘积增大不超过25%。
2.以甲胎蛋白的含量变化作为衡量疗效的标准。
术后AFP降至正常为手术属根治的依据。
3.以治疗后生存期为衡量疗效的标准。
治疗后病人生存期的长短反映了治疗的最终效果,所以是最有价值的疗效标准。
二、肝癌的治疗方法
1.手术治疗
肝癌的治疗仍以手术切除为首选,早期切除是提高生存率的关键,肿瘤越小,五年生存率越高。手术适应证为:①诊断明确,估计病变局限于一叶或半肝者;②无明 显黄疸、腹水或远处转移者;③肝功能代偿尚好,凝血酶时间不低于50%者;④心、肝、肾功能耐受者。在肝功能正常者肝切除量不超过70%;中度肝硬化者不超过50%,或仅能作左半肝切除;严重肝硬化者不能作肝叶切除。手术和病理证实约80%以上肝癌合并肝硬化,公认以局部切除代替规则性肝叶切除无期效果相同,而术后肝功能紊乱减轻,手术死亡率亦降低。由于根治切除仍有相当高的复发率,故术后宜定期复查AFP及超声显象以监察复发。
2.微创靶向治疗
肝癌一旦发展到了晚期,大多数的病人已经失去了最佳的手术治疗机会,这时候的治疗就以减轻肝癌患者的痛苦和延长生存时间为目的。
3.放射治疗
由于放射源、放射设备和技术的进步,各种影像学检查的准确定位使放射治疗在肝癌治疗中地位有所提高,疗效亦有所改善。放射治疗适于肿瘤仍局限的不能切除肝癌,通常如能耐受较大剂量,其疗效也较好,外放射治疗经历全肝放射、局部放射、全肝移动条放射、局部超分割放射、立体放射总量超过近有用质子作肝癌放射治疗者。有报道放射总量超过40Gy(4000rads容气量)合并理气健脾中药使一年生存率达72.7%,五年生存率达10%,与手术、化疗综合治疗可起 杀灭残癌之作用,化疗亦可辅助放疗起增敏作用。肝动脉内注射Y-90微球、131I-碘化油、或同位素标记的单克隆抗体等可起内放射治疗作用。
4.中药治疗
肝癌是我国常见癌症之一。临床表现早期起病长颇隐匿,无明显的症状和体征,常通过甲胎蛋白的检测或普查而发现。常见症状有肝区间歇性或持续性疼痛,上腹胀慢,食欲减退,上腹部肿块呈进行性肿大,全身症状有消瘦、发热、腹泻、黄疸,并发症有消化道出血、肝昏迷、肝脏结节破裂出血、继发感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