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生牙周炎应早期治疗,因为其预后与病变严重程度有关。 牙周炎的治疗以局部治疗为主,首先是除去牙龈上方的牙石(医学上称为龈上牙石),然后除去牙周袋内的牙石(即龈下牙石),并刮除牙周袋内含有大量细菌毒素的病变牙骨质,经过这些治疗后,牙龈红肿可以消退,牙龈出血和牙周袋溢脓可消失。
形成了牙周袋后,通常对牙周袋进行药物处理,可在牙周袋内置入各种药物,如碘甘油、复方碘液或抗菌药物,使牙周袋内保持较高的药物浓度,消灭牙周袋的各种细菌,达到杀菌、消炎和收敛的作用。经上述治疗后,疗效不好者,则需进行牙周手术。
牙周炎治疗分四阶段:
第一阶段为基础治疗阶段,目的在于选用牙周病常规的治疗方法,清除或控制临床炎症和咬致病因素,包括口腔自洁,拔除预后差和不利修复的牙,龈上洁治,龈下刮治以清除菌斑,牙石,选用抗菌药控制炎症,咬颌调整等。
第二阶段为牙周手术治疗和松动牙固定。
第三阶段为永久性修复治疗,一般手术后2-3个月后进行。
第四阶段为复查复治阶段,每半年一次,包括检查菌斑控制情况,卫生宣教,拍片检查,以进一步拟订治疗计划。
牙齿松动者,可采取不同方法,进行松牙固定术。对于病情严重,牙周组织破坏较多,无法保留的患牙,则需拔除。除局部治疗外,症状明显严重者,可采取全身治疗,即口服抗菌药物,如甲硝唑,每天3次,每次0.2克,连服1周;螺旋霉素,每天4次,每次0.2克,连服1周;替硝唑,每天2次,每次 0.5克。
牙周炎的修复和正畸治疗是在牙周基础治疗的基础上,改善患牙的松动、移位及咀嚼无力等症状。此阶段的治疗必须在牙周炎症得到控制的条件下进行,一般在治疗后(手术后)3个月进行。其根本目的是分散合力、消除创伤,建立协调的合关系,建立稳定的平衡合;固定松动牙,修复缺失牙,控制病理性的松动移位,促进牙周病变组织的愈合,恢复咀嚼功能。牙周炎患者经过治疗后,仍应终生自我维护牙周健康,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定期进行专业维护,以防止牙周炎的复发。此为牙周治疗的维护期。
温馨提示:牙周炎早期治疗效果好,能使病变停止发展,牙周组织可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因此,当牙龈出现红肿,需及时到医院检查、诊断与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