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晚期或慢性病的病人。他们的传染性虽比早期病人弱得多,但为保护本人健康及对下一代负责,即使治愈了也不能立即结婚,应遵医嘱定期复查一段时间,经性病专科医生的同意方可结婚。那些无自觉症状的梅毒病人(医学上称为“潜伏梅毒”或“隐性梅毒”),晚期一般虽无传染性,但女病人可经胎盘将梅毒传染给胎儿。所以也必须在有效治疗并观察一定时间后方可结婚。
2、未去正规医院而私自治疗的病人。这些病人因未经正规治疗,很可能症状虽消失了但病菌未被完全杀灭仍潜伏在体内,一旦机体抵抗力下降,可再并发病并传染给他人。因此,这些病人婚前必须去医院作正规检查,一旦发现有隐匿性感染,则需治愈后结婚。
3、患性病的与恋爱对象有过性行为的人。这种人除了自己接受治疗外,还应动员对方到医院检查。只有双方都经医生检查证明已治愈方可结婚。
4、性病治愈的再度发生非法性行为的人。这种人婚前必须到医院检查,以查明有无再次感染。只有在医生确认未被感染后已治愈的情况下才能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