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性近视:捐远视力低于1.0,用负球镜片司以矫正至1.0者。但在使用睫状肌麻痹药(阿托品、后马托晶)或作雾视后,近视消失,呈正视或远视。这类近视主要是由调节紧张造成的,因此调节松弛后近视也就消失。通常见于年龄较小,发病时间较短,屈光度较低者。
2、真性近视:指其近视状态在使用睫状肌麻痹药戍雾视后,近视屈光度仍不变。这类近视主要是由于器质性因素,眼轴延长造成的,与调节已无明显关系。通常见于年龄较大,发病时间较长,屈光度较高者。
3、中间性近视(或称半真性近视):指其近视状态在使用睫状肌麻痹药或雾视后,近视屈光度降低,但还不能全部消失者。这类近视既有调节因素,也有器质因素,调节松弛后减少的屈光度是凋节紧张的结果,余下的屈光度则是器质性因素的结果。
在学校近视调查中显示,年级愈低,假性近视愈多,年级愈高,假性近视愈少。这就提示我们近视的发生,可能有由假性—>半真性—>真性的过程。但是是否还可能有不经假性阶段,直接形成真性近视者,有待进一步观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