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痛是指胃脘以下,耻骨毛际以上发生疼痛的部位而言;其中又分大腹与小腹两个部分。凡在此范围内出现疼痛的症状,均称腹痛。
腹痛一证,牵涉的范围很广。肝、胆、脾、肾、大小肠、膀胱、胞宫等脏腑器官均居腹内。手足三阴、足少阳、冲、任、带等经脉,亦循行腹部,上述脏腑,经络因外感、内伤所致的气机郁滞,气血运行受阻,或气血虚少,失其濡养,皆可发生腹痛。临床常见的有泄泻、痢疾、肠痈、虫积、淋症、疝气、积聚等多种疾病。西医之急性肠炎、急慢性阑尾炎、急性胰腺炎、过敏性紫癜、膀胱炎、疝气等疾病,均可出现腹痛。
1、病因病机
中医认为"不通则痛"。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不通”,皆可致痛。
(1)感受外邪:
外受寒热暑湿诸邪,侵入腹中,使脾胃运化功能失常,邪气留滞于中,使气机不畅,不通则痛。其中诸邪又可互相转化,如寒郁化热,湿热交阻等,形成各种不同类型的临床表现。
(2)饮食不节:
暴饮暴食,或恣食不洁之物,或过食膏粱厚味辛辣之品,致使食物停滞不化,酿成湿热,或热结肠胃而腑气不通,均可导致腹痛。《内经》中记载:“饮食自倍,肠胃乃伤”,即是此意。
(3)情志失调:
情志不遂,郁怒伤肝,肝失疏泄,气血郁滞;或肝气横逆,乘犯脾胃,以致脾胃失和,气机不利而成腹痛。气机阻滞日久,无以推动血行,血络瘀阻,而为血瘀腹痛。
(4)素体阳虚:
阳气不足,脾阳不振,运化无力,寒湿内停,气血虚少,脏腑失其温养而致腹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