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直性阵挛发作
表现为意识突出丧失,全身肌肉收缩,四肢排斥和僵硬,跌倒。由于呼吸肌突然收缩,压迫胸腔,使肺内气体迅速向喉部挤压,会出现难听的吼叫声,随后呼吸暂停,面部青紫,眼球变大,眼球上斜,表情恐惧,全身后仰,持续约10秒后,肢体肌肉张力逐渐下降进入阵挛期,表现为肢体剧烈的节律性屈曲和收缩。相继出现,此时呼吸动作也开始恢复,呼吸频率与肢体抽动的节律一致,基础气流反复通过口腔,此时口腔内有大量唾液通过气流的作用吸入和呼出,形成泡沫,因不能吞咽而流出口腔表现为白色泡沫。
2.失神发作
其特点是停止正在进行的活动,两眼发直,凝视前方,意识丧失,在原来的位置上站立不动,但不倒下,手里拿的东西也不倒地,如果正在说话,语言会突然停止,大约持续几秒钟就会解脱。
3、强迫性发作
是指突然发病,肌肉僵硬强烈收缩,意识丧失,颈部伸直,头向前或向一侧倾斜,眼睛睁开或紧闭,两肩上举,两臂展开,肘部半屈,这种姿势可维持片刻,有时倒下,脸色由苍白到潮红到紫蓝色。
4.肌阵挛发作
是指某些肌肉或肌群的快速强力收缩,引起四肢、面部和躯干的快速电击样抽动,如快速点头、耸肩、躯干向前或向后倾斜,发作时可表现为站立或行走时突然用力倒地。
5.阵挛性发作
四肢或躯干有节律地连续抽动,肢体屈伸的速度不一定相等,往往屈曲的速度快,伸展的动作慢,发作时意识丧失,抽动的持续时间不等,抽动的频率逐渐减少,最后停止。
6.无张力发作
其特点是突然丧失肌力,不能维持头部、四肢和躯干的正常姿势,像断线的木偶,发作时意识丧失时间很短。
7.部分运动性发作
表现为身体某一部分的抽动,最常见的是手指或整个手。面部口角抽动也很常见,发作时患者有意识,可以回答,如果口角抽动影响到说话。也可表现为半边肢体抽动,或部分肢体开始抽动,按一定顺序向四周扩散,如从右手拇指开始,逐渐扩散到右手其他四指、右上臂、右肩、右侧躯干、右大腿、右小腿和脚趾。
8.部分感觉性发作
发作时没有肢体的抽动,但表现为突出的躯体感觉异常,如突然发生的疼痛、麻木或一些难以描述的异常感觉,这些疼痛和麻木不是由身体其他部位的疾病引起的,找不到其他原因,不经治疗可自行缓解,每次发作情况相似,EEG检查有癫痫样放电。
有些病人可表现为发作性的听觉、视觉和嗅觉的幻觉,可伴有行为异常等。另一些患者可表现为突出的头痛、头晕、说话困难等。
总之,癫痫可以有多种表现,但都具有突然发病、突然停止、反复发生的特点,而且一般都能自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