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群可考虑做骨密度测定:
1、女性65岁以上和男性70岁以上,无其他骨质疏松危险因素者。
2、女性65岁以下和男性70岁以下,有1个以上危险因素者(绝经后、吸烟、过度饮酒或咖啡、体力活动缺乏、饮食中钙和维生素D缺乏)。
3、有脆性骨折史或脆性骨折家族病史者。
4、各种原因引起的性激素水平低下者。
5、X线显示骨质疏松改变者。
6、骨质疏松治疗需要进行疗效监测者。
7、有影响骨矿代谢的疾病(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慢性肝病、甲状旁腺亢进等)或服用可能影响骨矿代谢的药物(如糖皮质激素、抗癫痫药物、肝素等)者。
8、孕妇在孕期3、6个月各测骨密度一次,以便及时补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