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喂养的婴儿,出生后4~7天出现黄疸,2~4周达到高峰(血清胆红素可超过256.6~342.0μmol/l),一般情况良好,无溶血性或贫血表现。黄疸一般持续3~4周,在第二个月逐渐消退,少数可延至10周后消退。在黄疸期间,如果停止母乳喂养3-4天,黄疸会明显减轻,胆红素下降≥50%。如果再次进行母乳喂养,黄疸不一定会再次出现,即使出现,也不会达到原来的水平。
复发的可能性一般不大,对于健康的足月婴儿来说,增加喂养频率以刺激肠道蠕动,减少胆红素的吸收,可以防止早期发生母乳性黄疸。当胆红素上升到250-270umol/l时,暂停母乳喂养,改用配方奶48小时,直到胆红素下降到安全范围后再恢复母乳喂养;当胆红素上升到256-342umol/l时,暂停母乳喂养,改用配方奶,同时给予光疗或不间断母乳喂养加光疗。对于早产的不成熟婴儿,当血清胆红素达到170umol/l时,应停止母乳喂养并给予光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