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胃癌的治疗崇尚手术为中心和重心的多学科综合治疗。
对于早期胃癌,评估排除存在局部淋巴结或远处转移后,可选择缩小手术,如胃楔形切除、保留幽门的胃切除、也可以选择胃镜下行局部病灶切除术(EMR、ESD),或腹腔镜手术微创治疗。
对于局部进展期胃癌,术前应当充分评估患者的全身情况。若评估能够切除,可以直接手术,亦可以进行新辅助化疗后,再行手术加术后辅助化疗,这种围手术期联合化疗的治疗模式已在国外的临床研究中被证实有益延长患者的总体生存时间,而我国的有效性尚在研究当中;若局部病灶无法切除,则可以术前化疗,待病灶退缩后,再次获得手术机会。
手术是胃癌唯一能够达到根治目的的治疗手段,在我科,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只要患者的一般情况允许,均积极实施D2根治手术,包括局部胃病灶的切除,和胃周第一第二站淋巴结的清扫,保证手术的充分性和根治性。目前每年外科治疗胃癌达800余例,5年总生存率约50-60%,总并发症率低于5%,手术相关死亡率低于1%,整体医疗水平在上海乃至全国名列前茅。大量的病例积累也说明了我科医师胃癌手术的娴熟和精湛,同时这样的手术也被证明是安全而有效的。
术后患者应当进一步行化疗或放化疗,预防疾病的复发。
对于手术无法切除或无法完整切除,或就诊时已发生远处转移无法手术手术的晚期胃癌,则进行姑息性全身治疗。部分晚期患者若疾病缓解,可能有机会再获手术切除的机会。
外科手术以后,待正常进食,体质恢复(一般术后3-4周左右),根据疾病的分期来决定是否化放疗。根治性切除术后的辅助化疗一般来说需六次,根据病情、体质、年龄,可选择静脉化疗、口服化疗或静脉口服联合化疗。两次化疗的时间间隔根据方案的不同有1周,2周或3周,化疗期间需注意如有持续呕吐,腹泻,进食少或其他严重不适要注意及时来医院就诊。
恶性肿瘤即使早期,完整切除后还是有可能复发转移,所以定期复查是手术以后必不可少的工作。一般来说化疗期间每月一次复查,化疗结束后或不化疗者,前三年每三月复查一次,三年以后每半年至一年复查一次,五年以后每年复查一次,基本项目包括胸片,B超,肿瘤标志物,CT,胃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