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病情变化。
多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在发病后14天内都可能属于进展期,必须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监测症状、体温、呼吸频率、SpO2或动脉血气分析,血象、胸片(早期复查间隔时间不超过2-3天),心、肝、肾功能等。
二、一般性和对症治疗
1、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卧床休息,避免劳累、用力。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避免剧烈咳嗽,咳嗽剧烈者给予镇咳;咳痰者给予祛痰药。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发热超过38.5℃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高热者给予物理降温。儿童忌用阿司匹林,因该药有可能引起Reye综合征。
4、有心、肝、肾等器官功能损害,应该作相应的处理。
5、加强营养支持。注意水电解质平衡。
三、吸氧:
出现气促或PaO2<70mmHg或SpO2<93%给予持续鼻导管或面罩吸氧。
四、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应用指征为:①有严重中毒症状,高热3日不退;②48小时内肺部阴影进展超过50%;③有急性肺损伤或出现ARDS。一般成人剂量相当于甲基强的松龙80-320mg/d,必要时可适当增加剂量,大剂量应用时间不宜过长。具体剂量及疗程根据病情来调整,待病情缓解或胸片上阴影有所吸收后逐渐减量停用。建议采用半衰期短的激素。
注意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儿童慎用糖皮质激素。
五、预防和治疗继发细菌感染。根据临床情况,可选用喹诺酮类等适用抗生素。
六、早期可试用抗病毒药物。
七、重症可试用增强免疫功能的药物。
八、可选用中药辅助治疗。治则为:温病,卫、气、营、血和三焦辩证论治。
九、重症病例的处理:
1、加强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的动态监护。
2、使用无创正压机械通气(NPPV)。模式通常使用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压力水平一般为4-10cmH2O;吸入氧流量一般为5-8L/分,维持血氧饱和度>93%,或压力支持通气+呼气末正压(PSV+PEEP),PEEP水平一般为4-10cmH2O,吸气压力水平一般为10-20cmH2O。NPPV应持续应用(包括睡眠时间),暂停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直到病情缓解。
3、若病人不耐受NPPV或氧饱合度改善不满意,应及时进行有创正压机械通气治疗。
4、出现休克或MODS,予相应支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