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痛止痛规范化治疗的基本原则有:
1、按阶梯用药。指止痛药物的选择应根据疼痛的程度由轻到重,按顺序选择不同强度的止痛药物,即由弱到强或由一般到三级。如果不是剧烈疼痛,应选用非阿片类止痛药,属于三级阶梯的第一阶梯;如果达不到止痛效果或疼痛继续加剧,则升高到第二级,在非阿片类药物基础上加用弱阿片类药物;若仍不能有效缓解疼痛或疼痛继续加剧,则应进入第三级,使用强阿片类药物,可同时加用非阿片类药物,因其能增加阿片类药物的止痛效果,又可减少阿片类药物的用量。当使用一种止痛药物疼痛不能缓解的时候,必须换用止痛作用较强的药物,而不可以换用其他与之效果相似的药物。对于有特殊适应证的患者如精神症状或心理障碍,应加辅助药物。
2、按时用药。只有规律的按时间间隔使用止痛药物,这样可以保持疼痛连续缓解。有些患者会出现突然的剧烈疼痛,可在原用药方案基础上,加一次规定单位用药剂量的50%~100%的止痛药物。
3、口服给药。应尽可能的口服给药,这样患者就可以独立用药,而不必依赖于医护人员。如果患者存在吞咽困难、控制不住的呕吐或胃肠的梗阻时,可以使用直肠栓剂。患者也可携带输注泵,连续皮下输注止痛药物。
4、个体化给药。个体间对止痛药物的敏感度存在很大差异,所以阿片类药物并没有标准的使用剂量。选用阿片类止痛药物,应以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至患者感到舒适为止。
5、注意具体细节。为了获得最佳的疗效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应密切观察患者疼痛缓解程度和身体的瓜在,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癌痛治疗的误区
误区一:非阿片类药物比阿片类药物更安全
事实:需长期镇痛治疗者用阿片类药更安全有效。阿片类药镇痛效果显著,无封顶效应,长期用药对胃肠、肝肾功能无影响,临床应用上各个方面均优于非阿片类药。
误区二:只在疼痛剧烈时才用镇痛药
事实:及时、按时用镇痛药才更加安全有效,所需要镇痛药强度和剂量也最低,还可以避免出现痛觉过敏、异常疼痛等难治性疼痛。
误区三:镇痛治疗能使疼痛部分缓解即可
事实:镇痛目标是缓解疼痛、改善功能,达到无痛睡眠-无痛休息-无痛活动。
误区四:用阿片出现呕吐、镇静等反应,立即停药
事实:除便秘,阿片不良反应大多暂时可耐受。应积极防治不良反应,继续阿片镇痛治疗。
误区五:使用哌替啶是最安全有效的镇痛药
事实:WHO已将哌替啶(杜冷丁)列为癌痛治疗不推荐用药。哌替啶镇痛作用仅为吗啡1/10,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半衰期长,有神经毒及肾毒性,且口服利用率低,肌注本身又产生疼痛,不宜用于慢性痛治疗。
误区六:仅终末期癌症患者才用最大耐受量阿片类药
事实:阿片类用药剂量个体差异大,对任何严重疼痛,无论分期及生存期,只要止痛治疗需要,都可用最大耐受量阿片。
误区七:长期用阿片类镇痛药不可避免会成瘾
事实:规范化用药“成瘾”风险极低(<4/10000)。预防出现成瘾的措施包括:知识宣传教育、口服或透皮途径给药、应用缓释或控释剂型、按时用药、避免出现过高峰值血药浓度。
误区八:阿片类药物如果广泛使用,必然造成滥用
事实:WHO推行三阶梯原则已有20年,全球阿片医疗用量显著上升,但并未增加阿片滥用危险。因此合理用药及管理,完全可以安全有效地解除患者疼痛。
误区九:一旦使用阿片类药,就可能终身需要用药
事实:只要疼痛得到满意控制,可以随时停阿片或换用非阿片类药物。吗啡30-60mg/d停药安全,如长期高剂量用药,可减量停药。
误区十:患者在接受阿片治疗期间不能驾车事实: 用药初期影响认知/精神运动协调, 不宜驾驶。连续用药5-7d耐受后,可恢复安全驾驶能力。
误区十一:患者用止痛药不会自行减低剂量或减少用药次数
事实:非“成瘾”患者,一旦疼痛控制,即可尝试减量。使用缓控释剂可减少用药次数,更加安全方便。
误区十二:对持续性疼痛患者只给予长效阿片即可
事实:推荐采用长效阿片按给药持续镇痛,同时备短效阿片PRN用于解救突发疼痛,解救用药>2-3次/d,应增加按时用药剂量。
误区十三:阿片类药物会抑制呼吸
事实:合理个体化用药剂量,呼吸抑制风险很低。阿片用药初期注意监察及避免过高血药峰值。
误区十四:对阿片剂量的增加应该有所保留
事实:应足量用药,有效安全地缓解疼痛。如剂量不足,镇痛疗效不佳,反而导致疼痛治疗难度增加。
误区十五:静脉用阿片类药比口服(透皮)有效
事实:作用于阿片受体的药物浓度决定疗效,而非给药途径。静脉给药优势在于首剂起效快,便于剂量滴定。等效剂量口服(透皮)与静脉注射同样有效且更安全。
误区十六:如果患者要求增加阿片剂量即表明产生耐受或成瘾
事实:患者要求增加阿片量,大多因疼痛病情需要,即大多为假性耐受或假性成瘾。
误区十七:阿片类药不能用于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
事实:阿片是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的基础用药,但因单用疗效相对不理想,建议合用辅助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