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四个月不想要怎么办?

怀孕快四个月了,不能生,引产需要什么条件,需要什么证明?
发布于 2022-09-10 02:42
共有4个回答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怀孕4个月16周以上,要终止妊娠者应先取得相关证明,即引产证明,经医院鉴定合格后方可给予住院引产。引产前,对肝功能、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血常规、凝血功能、心电图、B超等检查,明确无引产禁忌症后,可选择口服药物引产或羊膜腔内注射引产药物。妊娠物排出后,需要清理子宫。通常需要住院5-7天才能进行引产。祝您好运!
回答于 2022-09-10 03:28
如果在怀孕中期要终止妊娠,需要办理引产证明,如胎儿发育有些异常,或者产妇有一些严重的全身性疾病,不能再忍受妊娠等。医生会出具建议终止妊娠的诊断书,然后带着诊断书到当地计生部门换取引产证明。
回答于 2022-09-10 05:25
您好。怀孕4个月已经是中期妊娠了,如果不愿意,只能通过引产来终止妊娠。孕中期引产的方法主要有左旋羊胎素注射引产和水光针引产,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引产,都需要住院治疗。目前,只要是出于自己的意愿,孕中期引产是不需要证明的。
回答于 2022-09-10 06:49
如果你已经怀孕四个月,可以确定胎儿的性别,如果你不想要,就需要开具人工流产证明,在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具,可以写成因意外怀孕而要求人工流产。
回答于 2022-09-10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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