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宮縮過強,胎兒窘迫
1次宮縮持續時間超過2分鐘(或90秒鐘)或10分鐘宮縮次數>5次(即宮縮間隔小於2分鐘),伴或不伴有胎心率變化(晚期減速和延長減速)稱為宮縮過強。宮縮過強可以造成子宮胎盤低灌注和胎兒缺氧,並有發生子宮破裂、胎盤早剝和急產的危險。一旦發生宮縮過強,患者應左側臥位、吸氧、輸液,點滴催產素者應減少催產素用量或停止催產素使用,使用PGE2陰道控釋劑者立即取出藥物,並監測胎心變化情況。由於催產素與 Cervidil的半衰期短,停藥後宮縮多能減弱。必要時給予硫酸鎂或腎上腺素受體拮抗劑(如羥卞羥麻黃鹼)抑制宮縮,並可用特布他林靜脈或皮下注射進行胎兒宮內復甦,如宮縮過強難以控制,存在胎心異常和羊水糞染,短期內不能結束分娩時需要立即行剖宮產術結束分娩。
2.子宮破裂
多發生在經產婦、瘢痕子宮、胎位不正、多胎妊娠和子宮張力過大等患者。需嚴格掌握引產指徵,並積極防治宮縮過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