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3-05-08 15:17

  1一)槍支、軍用或警用器械類(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軍用槍、公務用槍:手槍、步槍、衝鋒槍、機槍、防暴槍等。

  2、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發令槍等。

  3、其他槍支:樣品槍、道具槍等。

  4、軍械、警械:警棍、軍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國家禁止的槍支、械具:鋼珠槍、催淚槍、電擊槍、電擊器、防衛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2(二)爆炸物品類:包括:

  1、彈藥:炸彈、手榴彈、照明彈、燃燒彈、煙霧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和子彈(空包彈、戰鬥彈、檢驗彈、教練彈)等。

  2、爆破器材: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非電導爆系統、爆破劑等。

  3、煙火製品:禮花彈、煙花、爆竹等。

  4、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坐飛機不能帶甚麼東西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