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藥物流產適用於懷孕5~7周(懷孕時間少於49日)以內,確定為宮內妊娠的,近3個月內沒有接受過糖皮質激素治療,年齡在40歲以下且自願要求結束妊娠的健康女性。此外,女性在選擇藥物流產前,還需注意以下事項:
1、藥物流產適用於身體狀況良好,且無禁忌症的女性。所謂禁忌症包括:曾患或正患較為嚴重的全身性疾病,內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狀腺疾病等),肝、腎功能不全,過敏體質,心臟病,高血壓,貧血,哮喘,妊娠期皮膚瘙癢等。
2、要選擇有急診處理、刮宮條件和輸血輸液條件的正規醫院進行藥流,多加觀察,以防不測。
3、在藥物流產前,應到醫院做B超檢查,排除宮外孕,瞭解胎囊的大小、位置,以幫助確定是否適合做藥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