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B超檢查的次數應根據妊娠情況決定。正常情況下,妊娠早期應進行一次B超檢查,以明確是否妊娠,並確定妊娠的天數。第二次B超檢查應安排在孕4~5月,目的是瞭解胎兒發育是否與孕周符合,觀察胎兒各器官的形態及其結構,排除胎兒畸形。孕7月以後應定期(每二週一次)作B超檢查,判斷胎兒發育是否正常,瞭解胎兒在子宮內的安危狀況。
至於孕婦患有某些疾病,則B超檢查更為重要。除了瞭解胎兒的生長髮育情況外,還可瞭解疾病對胎兒的影響,以便及時採取措施。因此B超檢查的次數及時間與正常情況相比會有所不同,孕婦應聽從醫生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