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齦炎:
患者一般在妊娠期之前即有不同程度的牙齦炎症,從妊娠2~3個月後開始出現明顯症狀,至於8個月時達到高峰,且與血液中孕酮水平相一致。分娩後約2個月時,牙齦炎症可減輕至妊娠前水平。妊娠期齦炎可發生於個別牙或全口牙齦,通常以前牙區為重。牙齦邊緣呈現鮮紅色或暗紅色,質地鬆軟、光亮,可見顯著的炎症性腫脹、輕觸牙齦極易出血。一般沒有明顯疼痛,但嚴重時可以看到牙齦局部形成白色膜狀物或潰瘍,有輕度疼痛。
治療
細緻認真的口腔衛生指導。
控制菌斑,進行潔治(洗牙),除去一切局部刺激因素(如牙石、不良修復體等)。
一般認為分娩後病變可退縮。妊娠期齦瘤如果在分娩後仍不消退則需要手術切除,對一些體較大妨礙進食的妊娠瘤可以在妊娠4~6個月時切除。手術時注意止血。
定期複查,進行口腔維護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