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是這樣的,只要產婦在生完第一個孩子之後有了月經就可以考慮在生一個了,但是從優生優育,從健康的角度上說這樣馬上生對產婦本身,對第一個孩子,第二個孩子都會造成不小的影響的,對媽媽來說在生完第一個小孩身心都已經很操勞了,而幾乎所有的經歷也都在照顧大孩子身上,這個時候的產婦的身體其實本身就沒有完全恢復,而如果在生一個就會影響到產婦的身體健康,再者產婦也沒有多餘的時間和精力為二胎做準備而不利於優生,而對於大的孩子來說,如果媽媽太早在生第二個孩子的話,那麼幼心的心靈會感覺得母愛被分割的痛的,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因此專家建議有想生第二胎的家庭最好等到第一個孩子3週歲以後。
當然了對於有生二胎的家庭來說在準備二胎之前也要看看自己是否符合生育二胎的條件。我國生育法對不符合生二胎的條件的夫妻在生二胎,其實也是有名文的規定的,如果觸犯了就會等來天價的二胎費用的,因此在生育二胎之前最好三思而後行。
二胎法規定,對於夫妻雙方來說如果都是獨生子女,或者都是少數民族的子女,並且之前只生了一個孩子的可生二胎,而如果是再婚夫妻的話,就必須保證雙方之前不超過兩個孩子的,或者說夫妻一方是殘疾人,或者說第一個孩子是殘疾人的有生二胎的權力,等等一些情況下的夫妻雙方才有再生二胎的權力,否則都是不符合政策的。當然了對於符合生二胎條件的朋友來說在懷孕之要在戶口所在地提出申請,並且辦理準生證,才可以考慮再生二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