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要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 ,不能一概而論。
除合併染色體異常的先天性心臟病患者外,絕大多數心臟病患者均有生育能力。懷孕以後,隨著胎兒的生長髮育,孕婦循環系統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分娩過程對孕婦及胎兒循環功能也是很嚴峻的考驗。心臟病患者能否承受孕期及分娩期循環系統的急劇改變,很重要的是取決於患者心功能狀況。習慣將心功能分為四級,一級:體力活動不受限制;二級:一般體力活動時無症狀。但較重的體力活動後有疲勞感,氣促;三級:能耐受較輕的體力活動,時間稍長出現氣促,心跳;四級:休息時也有氣促。不能耐受體力活動。研究證明,心功能一級的孕婦,妊娠後期心力衰竭發生率為7%,心功能二級者為17%,心功能三級者為49%。孕婦心功能差還會影響胎兒.可導致胎兒死亡。心功能三級的孕婦,其胎兒死亡率為12%,心功能四級者,其胎兒死亡率更高。患紫紺型先天性心臟病孕婦,由於缺氧可影響胎兒的生長髮育。流產、死胎的發生率較高。父母患先天性心臟病,其子女患先天性心臟病的機會要增加10倍以上。所以先天性心臟病患者是否能生育,應該接受醫生的指導,根據病情、心功能狀況全面考慮。一般來說,心臟病患者經過手術治療,血流動力學已經正常,懷孕分娩的危險性是低的。
決定妊娠前首先要到專業的醫院進行諮詢,通過諮詢可發現高危胎兒及去除不良的環境因素 ,減少心臟病的發病危險。其次 ,患有心臟病的婦女懷孕 ,母子均可能處於危險之中 ,高危心臟病如原發性肺動脈高壓、重度主動脈瓣狹窄等患者不應妊娠 ;低危性心臟病如房間隔缺損、室間隔缺損無肺動脈高壓、心功能良好者可允許妊娠。
另外,妊娠早期應適當休息並限制活動 ,注意減少心臟負擔 ,避免貧血和感染 ;戒菸戒酒 ,停止所有不必要的藥物 ;妊娠期間應密切觀察心功能和胎兒的發育情況 ,保證胎兒在宮內有足夠的供氧和供血 ,避免發生心臟病。
例如:先天性心臟病如房間隔缺損 (ASD )、室間隔缺損 (VSD)、動脈導管未閉 (PDA)等只做單純畸形矯治手術的 ,術後心功能恢復達正常或Ⅰ級 ,休息一年以上可考慮妊娠。風溼性心臟病有瓣膜病變的則需行心臟瓣膜替換術。瓣膜替換術後的妊娠和分娩應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 :( 1)術後心功能的問題。心臟瓣膜替換術後妊娠分娩成功的關鍵在於手術後心功能的改善。心功能Ⅰ―Ⅱ級者方可考慮妊娠分娩。 ( 2)術後何時懷孕為宜。術後恢復時間越長 ,其妊娠分娩安全性相應增加。一般至少應在 2年以上。( 3 )術後妊娠分娩與抗凝治療的關係。目前 ,臨床基本上施行的是機械瓣膜替換術。機械瓣膜替換術後需終生服用華法林抗凝。妊娠期間 ,常規抗凝治療。剖宮產術前24― 48小時停服華法林 ,如陰道分娩則於規律宮縮開始後即停服華法林。分娩前 4―5小時靜注Vitk120mg ,分娩後 24― 48小時無出血徵象開始抗凝。因母乳中含有抗凝劑 ,不宜母乳餵養。 ( 4)胎兒畸形與抗凝治療的關係。華法林可通過胎盤 ,在妊娠頭三個月服用有致胎兒畸形的危險。肝素不能通過胎盤 ,條件許可妊娠頭三個月停服華法林 ,肝素皮下注射。妊娠期間防流產、早產、死產 ,加強孕期監護 ,保證母嬰安全。總之 ,心臟瓣膜替換術後一般應避免妊娠 ,如確需生育 ,應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並加強孕期及圍產期監護。這樣 ,才能擁有一個健康聰明的寶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