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檢查的時間和內容是這樣的:
第一次在你建立 “ 市孕產婦保健手冊 ” 時,常規的檢查項目有:一般檢查(身高、體重、血壓、心、肺、肝、脾、胸廓、四肢和脊柱);婦科檢查;化驗檢查(血常規、尿常規、肝功能、乙肝五項、夫妻雙方的血型)。
B 超不是孕早期常規的檢查項目,除非出現陰道出血、腹痛、腹墜等異常情況才需做 B 超檢查,以瞭解胎兒宮內的發育情況。如果是在懷孕前後接觸了一些危險因素或服用了某種藥物,孕早期的 B 超也不能幫您診斷出對胎兒的影響,您應該做的是在孕 14 ~ 21 周時做產前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