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確對待兒童保險在家庭整體保險中的地位
一個家庭中究竟先為誰投保呢?家庭投保應以夫婦為主,孩子為輔。夫婦雙方尤其是家庭經濟支柱的意外保障、醫療保障、重大疾病保障和壽險保障一定要充分,以保證父母這個經濟來源萬一中斷時,孩子可以通過保險得到的經濟支持而生存下去,並且繼續接受良好的教育。如果家長在單位裡享受的保障比較健全,並且已經給自己買了充足的商業保險,則可以考慮多給小孩買點保險。
2、要先了解孩子的學生保險,避免重複購買保險
在考慮給孩子買保險之前,應該先了解孩子已經有了那些保險這樣可以避免重複花無謂的錢。所以建議在學校給學生上了保險的家長,先去了解一下這些保險的具體保障條款,然後再看孩子缺少甚麼保障,再購買這些保險作補充。這樣做也可以監督一些學校收了保費,根本沒有給學生上保險的行為。
3、年齡不同,投保的重點不同
一般來說保險是越早買保費也越低,但是對於不同年齡階段的孩子,其投保的重點和投保的多少也有所不同。
幼兒時期,由於新生兒死亡幾率大,學齡前兒童抵抗能力差,容易得一些流行性疾病,但這時的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險種賠償率也不高,一般而言,身故時年齡不足1週歲,給付比例佔保險金額的20%;滿1週歲但未滿2週歲的兒童,給付比例為40%;滿2週歲但未滿3週歲的兒童,給付比例為60%;滿3週歲但未滿4週歲的兒童,給付比例為80%,滿4週歲,給付比例才能達到100%。所以建議多買住院醫療補償型的險種。有能力的父母可以考慮早為子女教育金做打算。小學時期,由於意外隱患很大,應適當增加意外險的投入,並且在條件允許情況下考慮未來教育金的儲蓄。當然如果家庭條件很好,應該在孩子出生後不久就考慮未來教育金的儲蓄,這樣每年保費負擔可以減少。
如果孩子已經到了14/5歲,還沒有買教育類的保險產品,這時,可以不必侷限於兒童險,因為有些非兒童險種16歲或14歲以上就可以購買,這類險種中,宜選擇時間間隔短的分紅產品,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替代教育金給付。當然,也可以考慮繳費和支取都非常靈活的萬能壽險。這個險種不僅有保障性,還有很高的投資性。大人孩子都可以受益。同時,這個年紀的意外險、醫療險也是不可或缺的。
4、給孩子投保的金額
國家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兒童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最高投保金額限制在10萬元,所以如果你在不同保險公司投保,要注意總投保金額的限制,因為一旦投保超過限額,保險公司有權拒賠保費。孩子的健康疾病險,醫療補償等等不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險種,可以投保超過這個限制。另外有些保險公司考慮到這個限制,在條款裡規定如果被保險人身故給付5倍於投保金額的保險金。這樣沒有違反保險金額限制,也同時放大了保障功能。這類保險也可以作為加大保障的考慮。
5、花多少錢給孩子買保險
整個家庭的保費支出應該在家庭總收入的10-20%左右。而如前所述,保險支出中大部分應該用來為家庭經濟支柱投保,而非兒童。所以兒童的保費支出儘量不要超過家庭總收入的10%,同時要視家長的收入水平和收入來源而定。如果夫妻兩人均有社保和醫保,但沒買商業保險,收入主要來源於各自的工作收入,而非投資收益性收入,風險係數就較大,一旦發生意外致使身故或失去工作能力,將導致收入中斷,給家庭帶來巨大損失。
所以,應該給自己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為家庭提供充足的保障。另外,為了使夫婦退休後享有較高品質的生活,還應早制訂養老計劃。醫療險可選擇性購買重大疾病保險以解後顧之憂。這樣一來自己保費支出就高了,孩子的保費就應適當減少,並且考慮有保費豁免條款的保險。
6、需不需要給孩子買終身的壽險
為人父母的,為子女購買保險要從子女的教育費用和正常生活提供保障的角度出發,不宜大包大攬,連子女成年後的保障也一併考慮。甚至為子女的養老金做打算。子女成年後自然會有工作和收入,讓他們做出自己的保險規劃,這也能樹立他們的責任感。父母如果在子女的保險中投入太多而忽略了自身的保障,是得不償失的。另外,投保兒童大病險時要注意兒童宜發的疾病,並不保的疾病越多越好的,有些只適用於成人的大病,如果包含在兒童險裡就有可能浪費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