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個月以上的孩子超過38°5要立即吃藥
六個月以下的孩子要立即送醫院,不主張自行吃藥。六個月以上的孩子,腋下溫度超過38°5要馬上服退燒藥,即使要去醫院,也要先服退燒藥,因為38°5屬於中度發熱,在去醫院以及等待的過程當中,孩子可能會燒得越來越高,引起高熱驚厥。如果體溫在38°5以下,可以採取物理降溫的方法。
2、有高熱驚厥史的寶寶 要看高熱驚厥時的體溫
既往有過高燒驚厥史的孩子,第二次發燒再次發生高熱驚厥的幾率就會很大。比如孩子第一次發燒抽搐的體溫是39°,就不能等到燒38°5以上再用退燒藥了,在體溫達到38°或者37°8就要服藥;有的孩子可能38°5就抽了,甚至更低,那可能在37°5時就要讓他吃退燒藥了。所以,既往有高熱驚厥史的孩子,就不要侷限於38°5這個坎,在低燒的時候就要用退燒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