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利用孩子對自己盲目相信的心理,居高臨下地利用孩子的弱點,故意取笑或者捉弄孩子,目的只是為了讓自己開心,並不是為了讓孩子開心。相反的,他的方式只會給孩子帶來恥辱感和恐懼心理。
“逗”孩子和“弄”孩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逗”是以孩子的快樂為前提,是成年人從孩子心理的角度出發與孩子開玩笑,這樣孩子會比較容易接受。而“弄”是以成年人自己的快樂為前提,從成年人自己的心理高度出發與孩子開玩笑,這種玩笑是孩子所不能理解與接受的。
受到別人捉弄的孩子,不僅會對他人產生不信任感,也會對自己產生不信任感。比如大人捉弄孩子,讓孩子說一句在大人看來很可笑的話,孩子說了之後,大人們心滿意足地鬨堂大笑,這就會讓孩子感到很迷惑,我說的是實話呀,為甚麼笑話我呢?接下來他就會想,看來說實話會被人笑話,那以後不說實話了。你看,這就會讓孩子學著撒謊。有的孩子會想,大人真討厭,人家說的是真的,竟然笑話人家,我再也不理你們啦!這就讓孩子對大人有了不信任的心理。也有的孩子被別人捉弄後,在大人們的笑聲中,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我說錯甚麼了嗎?他們為甚麼笑話我?真可怕,以後要躲得遠遠的了,躲得遠遠的就沒有人會問這些問題,讓我出醜了!這樣,孩子就會害怕和別人相處,進而變得孤僻,不容易和其他人相處。
中國近現代教育家陳鶴琴先生對於“捉弄孩子”的行為持堅決反對的態度,在他看來,和孩子玩兒是一種德行教育,經常被捉弄的孩子會出現品德方面的缺陷。所以我們都要注意這一點,無論是對自己的孩子還是對別人的孩子,都不要捉弄。逗孩子不僅僅只是和孩子玩兒這麼簡單的事,這不僅是對孩子的德行教育,也是成年人的德行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