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治療--保持安靜、吸氧、保暖、保持呼吸道通暢。糾正酸中毒。有凝血功能障礙者,可給予維生素K15mg/d,或輸鮮血或血漿。及時糾正低血糖、低血鈣等。
2.重症監護--進行心肺、血壓、顱內壓及腦電監護,嚴密觀察體溫、呼吸、神志、眼衝、瞳孔大小、前囟情況及有無早期驚厥的情況。維持血氣和pH在正常範圍。當出現心功能不全和休克時要及時處理。
3.維持熱量和適當限制液量--一般生後3天之內液體量應限制在每口60~80ml/kg,輸注速度每小時4ml/kg。葡萄糖攝入量每天10~20g/kg,使血糖維持在4.2~5.6mmol/L,必要時給予靜脈高營養。應慎用碳酸氫鈉以免加重腦水腫。
4.抗驚厥治療--新生兒驚厥的治療首先是注意HIE時可能存在的代謝紊亂如低血糖症,低鈣血癥、低鎂血癥、低鈉血癥等的立即處理。一旦確定驚厥不是由代謝紊亂引起,需用抗驚厥藥物。原則上選擇一種藥物,劑量要足,或兩種藥物交替使用。用藥期間經常監測藥物血濃度,用藥後密切觀察,以驚厥停止、安靜入睡、呼吸心律平穩、掌指彎曲有一定張力為度。
5.腦水腫的治療
A.20%甘露醇--每次0.25~0.5g/kg(1.25~2.5ml/kg),可6小時使用一次,靜脈注時或快速靜脈滴注,顱內壓的高低及意識狀態可作為是否需要重複給藥的指標。
B.腎上腺皮質激素--早期應用有持續緩解腦水腫的作用,可減少甘露醇的重複使用。常用地塞米松,每次0。5~lmg/kg,每6~12小時1次,多在48小時內應用,48小時後根矚病情決定停用或減量。
C.控制液量--因腦水腫致顱內高壓時,控制液體量每日60~80ml/kg,並根據電解質、血漿滲透壓及尿量、體重變化進行調整。
6.恢復腦血管灌流量--當收縮壓低於6。67kPa(50mmHg)時可給予靜脈滴注多巴胺(每分鐘3~5ug/kg)和多巴酚丁胺(每分鐘2。5~10ug/kg),開始時用小劑量,漸增大至高量。
7.改進腦細胞代謝
A.胞二磷膽鹼每日100~125mg,加入10%葡萄糖液100~150ml內,靜脈滴注,生後第2日開始,每日1次,直至症狀好轉或出院時。
B.腦活素每日1~2ml,靜脈或肌內注射,每日1次,7~10天為一療程,可用2~3療程。
C.其他可應用細胞色素C,ATP、輔酶A等。
8.高壓氧治療--可用高壓氧艙全艙給氧法,每日治療1次,氧濃度為90%~100%,壓力為2kPa,每次2小時,視病情可連續進行5~10次,至臨床症狀及B超示腦水腫消失。有驚厥者,待抽搐停止、呼吸脈搏穩定後入艙,合併顱內出血則在病情穩定6小時後入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