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癌中藥治療:大量臨床實踐證明,對中晚期病人進行大劑量放、化療,或對產生耐藥的患者再次進行化療只能導致虛弱的生命更加垂危,加速了患者死亡。臨床常常可以見到,患者死因不是因為癌症本身造成,而是由於不科學、不恰當的殺傷性治療所致。
2、抗癌化學藥物治療:對晚期不能手術或放療及治療後復發病例可用5-氟脲嘧啶(5-Fu)環磷酰胺(CTX)絲裂黴素(MMC)阿黴素(BDR)順鉑(DDP)等聯合化療有一定效果。
3、激素治療:子宮癌手術費用,年輕早期患者要求保留生育功能者晚期癌不能手術或癌復發患者可採用大劑量人工合成的孕激素治療如醋酸甲孕酮400mg,肌注每週2~3次;已酸孕酮500mh,肌注每週2~3次等至少12周才能評價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