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2-10-22 02:44

  淋巴瘤在治療前,是不是必須要進行病理診斷?
  病理診斷是確診淋巴瘤的“金標準”,也就是說,準確的病理診斷是規範診治的前提。因此一般情況下,在治療前必須要進行病理診斷。首先我之前談到的文章裡,大家可以看到,淋巴瘤的分類非常多,惡性程度也完全不一樣,不同的淋巴瘤治療方案可能完全不同,病理診斷能幫助我們確診是否是淋巴瘤,是哪一種淋巴瘤。其次,有些情況下,淋巴瘤與自身免疫性疾病、病毒感染甚至結核等很多疾病臨床表現非常相似,但治療完全不一樣,這時候必須要取得病理診斷才能進行針對性的治療。畢竟大部分淋巴瘤需要化療或者放療來治療,而放化療對機體都有一些副作用,如果是一種良性疾病誤診為淋巴瘤,對患者的心理和生理損傷都是比較大的。只有在極其困難、危及生命的極端情況下,取得患者及家屬的充分理解下,才有可能對“看起來很像卻沒有病理診斷”的病人給予一定的針對淋巴瘤的治療。絕大多數情況下,只有拿到明確的病理診斷之後,我們才會開始治療。
  活檢取標本是怎麼回事?不同的醫院之間差距大不大?
  活檢取標本就是指要取得病理診斷時,為了獲得標本所需要進行的操作。有時候是門診的小手術,有時候是開腹、開胸甚至開顱的大手術,還有的時候需要進行B超引導下的穿刺,有時候是胸腔鏡、腹腔鏡等。這是為甚麼呢?都是為了準確的診斷,我們的目的是採取對患者損傷最小的方式,來獲得足夠病理診斷用的標本。但有些病人發燒、淋巴結腫大,伴有消瘦、盜汗,臨床上很像淋巴瘤。但取組織進行病理診斷後發現是反應性增生,這是怎麼回事呢?這是因為有些淋巴瘤患者腫大的淋巴結中有些是淋巴瘤,有些是淋巴瘤繼發炎症造成的,活檢取到的淋巴結恰巧是炎症,這時候就是反應性增生。這時候,醫生可能會要求病人再取組織活檢,甚至有的病人進行了五六次組織活檢後,最後確診為淋巴瘤。淋巴瘤的病理診斷是一個難點,因此針對淋巴瘤的病理診斷,醫生希望儘量獲得完整的淋巴組織,儘量不是穿刺取組織。因為穿刺取出來的組織往往太少,很可能找不到病變細胞。一般來說,無論是用粗針還是細針進行穿刺所獲得的病理標本,對於淋巴瘤的病理診斷來講,通常是不夠的。但是,某些個別情況下,淺表淋巴結取不到組織,不得已而進行穿刺,因為醫生不能為了取病理組織而危及病人的生命。因此,在保證病人安全的前提下,我們希望儘量多取一些活檢組織,有助於病理診斷的準確性。對於淺表腫大的淋巴結,取標本相對容易,外科大夫摸到後,輕輕一切就可以取到。但是,對於深部的淋巴結,例如胸部、腸道等部位,可能需要應用胸腔鏡、腹腔鏡或外科手術。另外,對於特殊類型的淋巴瘤,如鼻腔NK/T細胞淋巴瘤,病變的位置位於鼻腔、鼻竇,就需要耳鼻喉科的大夫採用特殊方法取標本。這些特殊類型的淋巴瘤取標本的難度相對較大,因為技術能力的限制,某些特殊部位,不同醫院取標本的能力會有一定得差距。
  患者在當地取標本之後,是不是可以將標本送到北京等大醫院進行病理診斷?
  患者可以從當地醫院的病理科借出標本的病理切片。一般病理切片分為,沒有染色的白片和已經染色的切片。最好每種切片都借幾張,方便病理科大夫進行診斷。其次,患者或家屬應該請當地醫院的醫生寫個簡要病例,介紹病史及相關的檢測,尤其是外周血、骨髓及B超、或者PETCT等的檢測結果,以便綜合分析加以診斷。
  病理診斷之外,確診淋巴瘤還需要做哪些檢查?
  首先,病理診斷是第一部,所就診的專家要認可患者的病理診斷才可能給出相應的治療建議。其次,在病理診斷明確後,關於淋巴瘤的診斷還沒有結束,醫生還要明確淋巴瘤的分期。通常所需要的檢查結果有:PET-CT、骨髓穿刺,以及肝腎功能等基礎檢查。PET-CT的檢查對於淋巴瘤的分期比較重要,也相對更加準確,但價格也相對較貴,一般在1萬元左右。對於有條件的病人,最好能做PET-CT。但如果因經濟原因做不了PET-CT的患者,也可以做胸部、腹部、盆腔等部位的普通CT,頭顱核磁共振等。骨髓穿刺也是必做的檢查,醫生要檢查淋巴瘤有沒有侵犯到骨髓。腰穿有時候也要做,某些病人、某些淋巴瘤特別容易侵犯中樞,這些患者可能需要進行腰穿檢查,以排除中樞受到淋巴瘤侵犯。另外,淋巴瘤治療前,必須要評估患者的心、肺、肝、腎等基本器官的功能,為下一步的治療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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