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大排畸檢查做好做五次。那麼是哪5次呢?甚麼時候做呢?我們一起去了解一下。
1、第一次檢查:第一次檢查時間在懷孕3-4個月為宜,孕周為11-14周。
這段期間可以從整體上觀察寶寶發育情況、活動狀態,篩查胎兒NT值等潛在染色體指標,同時對某些嚴重胎兒結構畸形作出診斷的進行檢查。
2、第二次檢查:第二次檢查時間在懷孕4-5個月為宜,孕周為17-20周。
這段時期宮內胎兒的手足已初步成形,觀察胎兒手足伸展發育情況,同時更加明確的診斷出胎兒手足畸形。
3、第三次檢查:第三次檢查,排畸最佳時間,懷孕5-6個月為宜,孕周為20-26周。這段時間對寶寶非常重要,四維彩超系統能完整的檢測寶寶的發育情況,對胎兒結構畸形、遺傳性疾病等進行篩查及診斷,是排畸的最佳時期。此時寶寶在媽媽肚子裡的活動空間好,宮內拍攝效果佳,可以用光盤記錄他的第一次寫真,準媽媽們千萬不要錯過。
4、第四次檢查:第四次檢查時間在懷孕7-8個月為宜,孕周為32-34周。
這段時間主要是對胎兒生存狀況進行評估,檢查寶寶後期發育狀況,如腎臟、心臟的異常,為應該出生的胎兒儘可能接近預產期出生,或選擇適合時機出生提供有價值的信息。
5、第五次檢查:第五次檢查時間再懷孕9月份至分娩前。
臨產前應確定胎兒方位,主要檢查羊水有無減少,胎盤的成熟度,寶寶在媽媽肚子裡是否安全,同時提示寶寶的重量和發育情況,為分娩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