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12小時胎動少於20次,則為異常;少於10次,則表明胎兒有危險,在子宮內有缺氧現象。
如果在一段時間內胎動超過正常次數,胎動頻繁,或無間歇地躁動,也是宮內缺氧的表現。胎動次數明顯減少直至停止,是胎兒在宮內重度窒息的信號。異常胎動是因病理情況和功能障礙,如臍帶繞頸較緊、胎盤功能障礙,或孕婦不正常用藥及外界的不良刺激等,導致胎兒在子宮內缺氧。當胎兒的生命受到威脅時,胎兒便出現異常的胎動,不僅表現在次數上,而且還體現在性質上,如強烈的、持續不停的推扭樣的胎動或踢動,甚或是微弱的胎動,這些都是不祥之兆。異常胎動,應及時就診。在妊娠28周後,胎動部位多在中上腹,很少出現小腹下部。
如果小腹下部經常出現胎動,則可視為異常,表明胎位不正常,多為臀位或橫位,容易造成分娩困難,應及時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