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蛋白質:人體內的代謝產物主要來源於飲食中的蛋白質成分,尤其是動、植物蛋白質,如肉類、米、面、豆製品等。因此,為了減輕殘存健康腎單位的工作負擔,病人的蛋白質攝入量必須和腎臟的排洩能力相適應。也就是說,腎衰病人蛋白質的攝入量應根據腎功能減退的程度,做相應的減少。例如:當血肌酐為 170~440umol/L時,蛋白質的進食量以每日每公斤體重0.6克為宜,有大量蛋白尿者,每丟失1克尿蛋白,可額外補充1.5克蛋白質。當血肌酐超過440umol/L時,蛋白質的攝入量應進一步減少,以不超過30克(0.4克/kg)為好。但是,必須強調的是如果一味追求限制蛋白質攝入,將會導致病人出現營養不良,體質下降,效果並不好。因此,在減少蛋白質攝入總量的前提下,必須有選擇地補充營養價值高的蛋白質,以滿足機體所必需的營養需求,也就是增加某些動物蛋白質的攝入(如牛奶、雞蛋、魚、精瘦肉等),減少植物蛋白質的數量,前者含必需氨基酸的品種及數量均較後者高。由於糧食中含有不少植物蛋白質,因此建議食用澱粉食品,如麥澱粉、玉米澱粉、藕粉、土豆、山芋等(蛋白質含量僅為0.4%),代替普通的米、面等主食(蛋白質含量為7-10%)。
2.熱量:欲使攝入的蛋白質獲得最大利用,不讓其轉化為能量消耗掉,在採取低蛋白質飲食的同時,還必須補充能量。每日每公斤體重至少35大卡的熱量。主要由糖供給,可吃水果、蔗糖製品、巧克力、果醬、蜂蜜等,脂肪也能提供部份熱量,素油不加限制。
3.磷:在補充蛋白質時還需注意的是,有一些食物雖符合上述條件,例如:蛋黃、肉鬆、動物內臟、乳製品、骨髓等,由於磷的含量較高但仍不宜食用,因為磷的貯留可促使腎臟的功能進一步惡化。為減少食物中的含磷量,食用魚、肉、土豆等,都應先水煮棄湯後再進一步烹調。
4. 鹽:食鹽量應視病情而定,如有高血壓、水腫者,宜用低鹽飲食,每日2克鹽。若多尿,則要根據計算每日尿中丟失的鈉鹽量後酌情定量。
5. 水:在腎功能不全時,尿中所含代謝廢料明顯減少,只有通過增加尿量(至少2000ml/天以上),才能把當日的代謝產物排洩掉,如果沒有明顯的水腫,應該多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