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病原因
以下4個因素影響皮膚損傷的程度:
1、溫度:引起皮膚燒傷的最低溫度為44℃。溫度-時間曲線在45和50℃之間是線性的,而在5L℃以上是漸進的。在70℃下暴露1秒鐘可引起經皮壞死。
2.熱源的性質:乾熱引起組織乾燥和炭化,而溼熱引起不透明的凝固;液體浸漬的燒傷比噴濺的燒傷更嚴重。強酸引起組織脫水、蛋白質沉澱和凝固,通常沒有水泡和快速結痂。強鹼除引起組織脫水和脂肪皂化外,還可形成可溶性的鹼性蛋白質,滲透到更深的組織中。
3、接觸的時間。
4.皮膚厚度。
(二)發病機制
熱損傷的發病機制包括多種併發的病理生理過程,如細胞蛋白的變性和凝固以及酶的失活,毛細血管通透性增加,以及由於化學介質如前列腺素、激肽、5-羥色胺、組胺、氧原和脂質過氧化物的釋放而產生的水腫。大面積燒傷損害了吞噬功能和T細胞,造成免疫抑制。血液供應的減少可導致相對缺氧和休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