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檢次數時間說明
第1次產檢懷孕12周準媽媽在孕期第12周時正式開始進行第1次產檢。一般醫院會給媽媽們辦理“孕婦健康手冊”。日後醫師為每位準媽媽做各項產檢時,也會依據手冊內記載的檢查項目分別進行並做記錄。
第2次產檢懷孕13—16周準媽媽要做第2次產檢。除基本的例行檢查外,準媽媽在16周以上,可抽血做唐氏綜合徵篩檢,並看第1次產檢的抽血報告。16~20周開始進行羊膜穿刺,主要是看胎兒的染色體異常與否。
第3次產檢懷孕17—20周準媽媽要做第3次產檢。在孕期20周做超聲波檢查,主要是看胎兒外觀發育上是否有較大問題,醫師會仔細量胎兒的頭圍、腹圍、看大腿骨長度及檢視脊柱是否有先天性異常。
第4次產檢懷孕21—24周準媽媽要做第4次產檢。大部分妊娠糖尿病的篩檢,是在孕期第24周做。如準媽媽有妊娠糖尿病,在治療上,要採取飲食調整,如果調整飲食後還不能將餐後血糖控制在理想範圍,則需通過注射胰島素來控制,孕期不能使用口服的降血糖藥物來治療,以免造成胎兒畸形。
第5次產檢懷孕25—28周準媽媽要做第5次產檢。此階段最重要的是為準媽媽抽血檢查乙型肝炎,目的是要檢視準媽媽本身是否攜帶乙型肝炎病毒,如果準媽媽的乙型肝炎兩項檢驗皆呈陽性反應,一定要在準媽媽生下胎兒24小時內,為新生兒注射疫苗,以免讓新生兒遭受感染。此外,要再次確認準媽媽前次所做的梅毒反應,是呈陽性還是陰性反應。如此方能在胎兒未出生前,即為準媽媽徹底治療梅毒。
第6次產檢懷孕29—32周準媽媽要做第6次產檢。醫師要陸續為準媽媽檢查是否有水腫現象。由於大部分的子癇前症,會在孕期28周以後發生,如果測量結果發現準媽媽的血壓偏高,又出現蛋白尿、全身水腫等情況時,準媽媽須多加留意,以免有子癇前症的危險。另外,準媽媽在37周前,要特別預防早產的發生,如果陣痛超過 30分鐘以上且持續增加,又合併有陰道出血或出水現象時,一定要立即送醫院檢查。
第7次產檢懷孕33—35周準媽媽要做第7次產檢。到了孕期34周時,準媽媽要做一次詳細的超聲波檢查,以評估胎兒當時的體重及發育狀況,並預估胎兒至足月生產時的重量。一旦發現胎兒體重不足,準媽媽就應多補充一些營養素;若發現胎兒過重,準媽媽在飲食上就要稍加控制,以免日後需要剖宮生產,或在生產過程中出現胎兒難產情形。從33周開始,產檢應變為每週一次,每次檢查的內容沒有明顯的變化,如:測量體重、宮高、腹圍、心率、血壓、胎心,定期測量血尿常規等項目。不同的是,我們要開始做胎心監護了。
第8次產檢懷孕36周從36周開始,準媽媽愈來愈接近生產日期,此時所做的產檢,以每週檢查1次為原則,並持續監視胎兒的狀態。
第9次產檢懷孕37周37周進行第9次產檢。由於胎動愈來愈頻繁,準媽媽宜隨時注意胎兒及自身的情況,以免胎兒提前出生。
第10次產檢懷孕38周從38周開始,胎位開始固定,胎頭已經下來,並卡在骨盆腔內,此時準媽媽應有隨時準備生產的心理。有的準媽媽到了42周以後,仍沒有生產跡象,就應考慮讓醫師使用催產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