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懷胎,常伴肝功能異常,其中部分並非肝炎,也無需特殊治療,也有不少確為肝炎活動,應及時診治。
妊娠早期,可因妊娠反應的輕重不等,加上過度緊張,伴不同程度單項轉氨酶增高,隨著反應的緩解,肝功能好轉,胎齡漸大,由於新陳代謝增加,營養相對不良,內分泌改變等可引起肝功能多項指標異常,如白蛋白下降,膽固醇、血脂升高,至妊娠晚期肝血流相對不足,營養進一步不良,或併發妊娠高血壓,妊娠毒血症等,均可致肝功異常。以上肝功能異常為妊娠過程中的“正常”反應,而非肝細胞炎症,無傳染性,亦無需當作“肝炎”治療。
由於我國為肝炎高發區,孕婦中乙肝攜帶率也達10%左右,這些人群在孕期應注意肝炎活動。妊娠反應、營養不足、免疫功能下降等均為肝炎復發之誘因,如伴其他疾病或用藥不當,可加重肝炎。乙肝病毒的複製在妊娠期間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而致肝炎復發。如病毒攜帶者懷孕應及時定期檢查肝功能和乙肝指標,由專科醫生鑑別是否肝炎復發並作相應處理,不適當的治療不但治不好肝炎,還可由藥物而影響胎兒生長髮育。部分乙肝病毒攜帶者懷孕可引發重肝致黃疸、凝血障礙等,需積極搶救,以保平安。
孕婦肝功能異常時應該及時上醫院檢查,不過不用太擔心,有的並不是患上肝炎,建議女性在懷孕前最好做健康檢查。